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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的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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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27日进驻广东。进驻期间(年8月27日-9月27日)设立专门值班-,专门邮*信箱:广东省广州市第A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湛江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八批)9月1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信访件9件(重点件2件)。其中,麻章区1件,坡头区3件,雷州市1件,吴川市1件,遂溪县1件,经开区2件。按污染类型分,水1件,生态3件,水和大气2件,海洋和土壤1件,土壤和其它污染1件,水、大气和土壤1件。按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该批信访件已于当日全部交办有关县(市、区),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次、第十三批次年9月14日)1.受理编号2GD0907006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举报湛江市遂溪县界炮镇山内村委会眼镜塘村的多亩耕地、林地、堤坝、荒滩均被“眼镜塘砂场”的李某非法占有,并进行疯狂盗采砂,毁坏农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行*区域:遂溪县污染类型:生态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眼镜塘砂场”企业名称为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遂溪县界炮镇山内村委会眼镜塘村山内水库附近。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周边主要是林地和旱地,未发现有农田。年6月9日,界炮镇眼镜塘村村民李某向界炮镇山内村眼镜塘经济合作社承包位于眼镜塘村东侧集体荒滩亩的土地,作为开采建筑用砂、黏土与水产养殖等使用,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年5月31日,遂溪县土地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将遂溪县界炮矿区眼镜塘矿段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当时竞标人是李某和邱某蓉,最后由邱某蓉竞得。年11月15日,李某将自己承包位于眼镜塘村东侧集体荒滩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邱某容,以下简称“德成矿业公司”)并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德成矿业公司(法人代表:邱某容)于年12月12日办理《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82,矿区面积:0.平方公里(.85亩),有效期自年12月12日至年7月28日止。后于年12月19日,德成矿业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蔡某东。德成矿业公司在开采经营期间,于年4月1日向湛江市林业局申请临时使用国营雷州林业局遂溪林场(以下简称遂溪林场)桔仔树队1号、2号小班林地,面积为2.公顷(即38.亩)作堆放沙场使用。年4月24日,湛江市林业局作出《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同意书》(湛林地许准[]2号),审批同意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临时占用该地堆沙使用,期限为2年。林地使用期满后,该公司于年6月25日按照《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同意书》约定,拆除林地上的附着物及清理完毕,并复耕复绿。另外,德成矿业公司于年期间曾侵占遂溪林场桔仔树对北侧10.亩林地作堆放沙场使用。年8月27日,遂溪县*府召开年卫片执法整改推进会。根据会议要求,遂溪林场责令德成矿业公司对该地进行整改复绿。年10月经遂溪林场验收,已达到整改要求。目前该林地未发现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堆放沙的情况。年6月在调查界炮矿区眼镜塘矿段建筑用砂矿区过程中,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发现德成矿业公司在划定矿区范围外存在越界开采的行为。年6月24日,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向德成矿业公司发出《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经广东省有色地质测绘院人员现场勘查核实,越界开采总面积平方米,地块一面积为平方米,地块二面积为平方米,地类分别为:水库水面、果园、有林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年7月29日作出的《关于非法开采广东省遂溪县界炮矿区眼镜塘矿段证外建设用砂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鉴定结论》(粤自然资执法(鉴)[2]39号),作出的鉴定结论是“本案申请鉴定的地理坐标范围内,非法开采遂溪县界炮矿区眼镜塘矿段证外建设用砂储量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万元”。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湛江市遂溪县界炮镇山内村委会眼镜塘村的多亩耕地、林地、堤坝、荒滩均被‘眼镜塘’砂场的李某非法占有,并进行疯狂盗采砂,毁坏农田、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在调查界炮矿区眼镜塘矿段建筑用砂矿区过程中发现的“眼镜塘”砂场占用林地作堆场及在矿区范围外越界开采”问题属实。遂溪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德成矿业公司将占用的林地进行整改复绿,并将德成矿业公司越界开采案件移送公安。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一、遂溪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德成矿业公司将占用遂溪林场的林地10.亩及临时用地38.亩(共49.亩)林地进行整改复绿。二、对德成矿业公司存在越界开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遂溪县自然资源局于年1月26日将《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遂自然资执法移字1号)移送公安机关。三、遂溪县公安局已对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一事于年3月18日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采矿的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东进行刑事拘留,羁押在遂溪县看守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强与信访投诉人的沟通及解释,关于该问题中的违法占地及越界开采等行为,在职能范围内予以办结,安排专人对投诉人进行解释与引导,杜绝该事件出现重访现象。同时于近期继续完善《遂溪县自然资源局举报非法开采、违法用地行为奖励办法》并严格执行。二、界炮镇*府将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及时向村民通报和解释有关情况。同时,责令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出现其他安全事故。另外,加强界炮矿区眼镜塘矿段周边日常巡查,特别是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的配合和沟通,重点对矿区巡查和监督,杜绝毁坏农田、林地的非法行为。三、遂溪县公安局将继续对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于近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对遂溪县界炮矿区眼镜塘矿段证外土地矿产进行恢复和赔偿。四、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后续相关部门做出处理决定,依法履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湛江德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做出相应整改。同时,强化对“眼镜塘”村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全力巡查监管到位;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和管理力度;在全县开展打击“两违”用地,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督力度;以群众举报及年卫片执法图片为线索,对破坏基本农田排查核实,严格保护耕地,严打破坏耕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五、举一反三,遂溪县将以此案件查处为契机,于近期全面开展该类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企业违法开采行为,落实“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六、针对遂溪县矿产开采行业存在问题,实事求是、深刻剖析,加快建章立制步伐,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是否办结:未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2.受理编号2GD0907003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麻章区麻章镇后湾村的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严重,距离附近的居民区十五米左右,噪音污染严重。行*区域:麻章区污染类型:大气、噪音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麻章区后湾村自编8,占地约13亩,东面公司门口与麻章区后湾旧村居民楼正对,仅相隔一条马路与一条绿化带。根据麻章区鸭曹村民委员会(后湾村是鸭曹村其中1条自然村)提供资料显示,后湾旧村常住人口约人,居住在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米范围内的约有30人,后湾旧村居民楼与该公司门口直线距离最近约20米、与该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设备直线距离最近约米。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于年6月开始建设,并于2年3月建成1条5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并投入使用,原材料主要为沥青、碎石和石粉,产品为沥青混凝土,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冷骨料混合处理→热骨料加热处理→热骨料、石粉输送→沥青加热预处理→搅拌搅合→成品外运,配套建设有1台高压水喷雾润湿装置、布袋除尘器和沥青烟废气处理设施。9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生产,石粉堆场建设有简易铁棚,碎石露天堆放在堆场内,堆场内没有发现扬尘。据现场负责人李某称,该公司不生产是由于没有订单。根据麻章区供电局提供数据显示,该公司与9月3日至9月9日均停工。为深入了解群众意见,9月10日,麻章区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后湾旧村,共向11名常住后湾旧村的村民发放11份《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群众调查意见表》,收回11份。据调查结果显示,9人居住在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米范围内,2人未写明居住距离。11人均表示未受到噪声、扬尘影响,7人建议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路面清扫工作。综上,群众反映“该村的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严重,距离附近的居民区十五米左右,噪音污染严重。”的情况部分属实:其中“距离附近的居民区十五米左右”属实;反映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尘、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不属实。此外,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能向麻章区执法人员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湛(麻)环限改字〔〕7号),责令其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完善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环评文件报批手续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该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同时,已对该公司以上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公司已根据责改要求,委托环评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麻章区将依法依规对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作出行*处罚,并督促湛江市昌盛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按程序完善各项环保手续,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结合群众意见,加强路面清扫工作。二、麻章区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行为,将组织监测机构对粉尘、噪声情况进行监测,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是否办结:未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3.受理编号2GD0907005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金兴村委会的程村部分村民弃自然环境于不顾,数年间源源不断地往水库边的采石坑与闲置农场运倒硫酸渣和淤泥等。这些淤泥不仅堵塞了水库、污染了路面,还使得周围植被消退。山寮村曾多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但都不了了之。行*区域:麻章区污染类型:土壤、水调查核实情况:一、关于“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金兴村委会的程村部分村民弃自然环境于不顾,数年间源源不断地往水库边的采石坑与闲置农场运倒硫酸渣和淤泥等”的问题。经麻章区自然资源局和湖光镇*府现场核查,该地原为采石坑,名叫草录岭石窟,70年代先是程村集体出租给高梅村李某柏开采石场,80年代金兴村委会出租给李某柏开采石场,90年代山寮村出租给许某进开采石场,到年左右整个石场停止开采,由于积存雨水形成连在一起的大水面。石坑形成水面总面积.51亩,土地性质主要是采矿用地,权属分别是金兴村委会、程村、山寮村,其中金兴村委会99.17亩,程村18.86亩,山寮村16.16亩,未确权28.31亩。目前,该石坑由湖光镇程村群众程某生向湖光镇程村集体承包回填,年开始承包,承包期20年,期满后交回程村集体经营。经查,程某生承包该石坑后,其转由彭某武进行回填。彭某武从洗砂场将洗砂余泥拉至该石坑回填,洗砂场清洗的为湛江市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代君悦花园项目挖出的基础砂。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地倾倒有硫酸渣。综上,群众反映“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金兴村委会的程村部分村民弃自然环境于不顾,数年间源源不断地往水库边的采石坑与闲置农场运倒硫酸渣和淤泥等”的问题部分属实。湖光镇*府在石坑进口处安装铁皮围挡,并张贴禁止回填的告示。二、关于“这些淤泥不仅堵塞了水库、污染了路面,使得周围植被消退”的问题。目前,该石坑被回填面积约10亩左右。9月6日,湛江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石坑内废水和回填余泥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湛江环境监测(测)字()第S号]显示,其pH值、溶解氧、电导率和硫化物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2)Ⅱ类水标准限值。余泥监测报告待出(约1个月后)。经麻章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由于石坑周边被余泥覆盖,造成植被退化。综上,群众反映“这些淤泥不仅堵塞了水库、污染了路面,使得周围植被消退”的问题部分属实。麻章区将组织做好石坑修复工作。三、关于“山寮村曾多次联系过区环保局、派出所、区镇*府,但都不了了之”的问题。年7月6日,接到山寮村村民举报程村私自将石坑承包给他人回填的问题,麻章区迅速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和湖光镇*府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7月15日,湖光镇*府和湖光派出所抓获并扣押回填石坑车辆。7月18日,湖光镇*府协调程村、山寮村的干部进行协商,经与两个村村干部协商,一致同意停止向石坑回填倾倒余泥的行为。综上,群众反映“山寮村曾多次联系过区环保局、派出所、区镇*府,但都不了了之”的问题不属实。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9月9日,湖光镇委、镇*府组织人员在石坑进口处安装了铁皮围挡,并张贴告示“此石坑禁止回填,违者将追究责任”。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麻章区将跟踪余泥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二、麻章区将继续做好山寮村群众思想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金兴村委会、程村、山寮村,争取在年12月底前解决石坑权属争议问题,并组织做好石坑修复工作。三、举一反三,麻章区将加强辖区内倾倒固体废物监督巡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是否办结:未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4.受理编号2GD0907004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来信反映: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2号)规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需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明确规定了工作完成率,按照年底、2年上半年和2年底前分阶段要求完成比率为50%、80%和%的目标做好淘汰工作。作为邻近珠三角大湾区域的阳江、茂名、湛江本应在环境保护及落实做出表率,但实际情况是数字工作完成了,实际工作质量根本未达到要求完成。行*区域:市辖区污染类型:其他污染调查核实情况:9月8日至11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府(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领导靠前指挥,相关人员不分昼夜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我市10个县(市、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因此,群众反映的“关于我市2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际情况是数字工作完成了,实际工作质量根本未达到要求完成”问题不属实。本部分反映问题不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经核查确实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其业主尽快按程序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对确实已关停且找不到锅炉主体相关人员等异常情况的锅炉,按程序予以公告注销。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锅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出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现象,及时掌握锅炉使用状况和手续办理情况,按规定及时更新台账,并对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进一步进行梳理。二、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锅炉使用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并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锅炉行为。三、积极受理公众举报案件,欢迎举报人提供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日常偷偷使用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具体线索,我市相关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是否办结:已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5.受理编号2GD0907007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在湛江兴发电厂边缘(新村南六横巷)设置了一个大型高频发射基站,严重威胁周边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要求拆除或迁移该发射基站,保障好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行*区域:霞山区污染类型:辐射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投诉的基站位于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5号(湛江市霞山新村西)废弃的湛江兴发电厂内部三层厂房楼顶,坐标为东经.,北纬21.,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的D-HRH基站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的NR通信基站,距居民区最近的住宅楼在该基站东和东北方向均约为45米。目前,中国移动基站已投入使用,联通发射天线尚未正式使用。一、关于“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在湛江兴发电厂边缘(新村南六横巷)设置了一个大型高频发射基站”的问题。2年国家要求在全国地级市以上全面建设5G基站后,同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在该址建设基站。2年12月2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备案(备案号244080300),设有三套华为5G发射天线(天线型号AAU,额定功率W,频率范围-MHz)2年12月12日正式开通5G服务。年9月8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在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广东省)中备案(备案号44080300),设有5G天线3副(天线型号AS35,工作频段-MHz,额定功率W)。年9月8日,5G天线安装完毕,但尚未投入运行(计划年9月15日投入运营)。《关于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复函》(环办函〔8〕号)办法中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划定的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该款所称“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是指在同一用地范围内建设使用的以下发射设施一)总功率在KW以上的发射塔;(二)总功率在0KW以上广播台、站。移动基站额定功率W,联通基站额定功率W,均不属于大型高频发射站。综上,群众反映的“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在湛江兴发电厂边缘(新村南六横巷)设置了一个大型高频发射基站”部分属实。其中,群众反映的兴发电厂内部有移动基站的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兴发电厂内部设置一个大型高频率发射基站不属实。二、关于“严重威胁周边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经查,移动基站额定功率W,联通基站额定功率W,均不属于大型高频发射站,设置符合《关于界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复函》(环办函〔8〕号)办法中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同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已根据《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环办辐射函〔〕号)及《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号,)的要求,委托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对群众投诉的通信基站进行了监测。《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核地辐检()第号)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测点结果符合GB-《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表1中规定的“电场强度小于12V/m,功率密度小于0.4W/㎡”的限值要求。综上,群众反映的“严重威胁周边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情况”不属实。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一、因湛江市的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第三方机构)尚未具备对5G基站辐射进行监测的能力。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已于年7月16日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申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监测中心对该基站辐射情况进行监测。二、新兴街道办已加强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的沟通工作,要求该公司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同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已要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在进行辐射监测之前要做好公示工作,在监测结果达标后,基站才能投入运行。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将加强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整改,并向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报送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进一步加强监管。因5G辐射监测标准刚出不久,省生态环境厅监测中心人员、设备等处于学习摸索、培训阶段,暂无答复具体监测时间。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监测中心将对基站辐射情况监测并出具结果后,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如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二、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公司共同签署的《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精神,霞山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中国移动霞山分公司、中国联通湛江分公司做好电磁辐射检测工作,确保电场强度及功率密度均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规定的范围内。三、霞山区督促中国移动、联通、电信、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的要求,就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和相关职能部门、街道一道进行沟通协商。主动向群众宣传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方面的知识,将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适时做好投诉者的回访工作,争取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办结:未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6.受理编号2GD0907001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反映湛江市廉江市良垌镇湍流村在村民居住地附近建一垃圾池,蚊虫、恶臭满天,灰尘垃圾满天飞,铲车的巨大响声扰民,垃圾池污染严重及影响附近村民生活,请求拆除迁走,重新选址建设。行*区域:廉江市污染类型:土壤、大气调查核实情况:一、湍流村垃圾池污染问题。湍流村村场相对较大,共设有6个垃圾收集池,分别座落实于村场外围硬底化乡道侧边,均为村中统一规划建设。现场检查发现村东面的2处垃圾池存在排水不畅问题,村西面有1处垃圾池清运不彻底。二、铲车工作声音扰民问题,根据对垃圾池附近50名村民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7名村民认为铲车清运垃圾期间工作时间较短,声音也没达到扰民这个程度。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湍流垃圾池污染严重及影响附近村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9月8日,接到交办案件后,良垌镇*府立即组织村干部和保洁人员对湍流村村场外的6个垃圾池进行清理,督促第三方公司豪信清运分公司组织车辆及时拉运垃圾,当天下午已全部干净。此外,安排人员对垃圾池排水不畅问题进行修复,确保不积水。本部分反映问题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一、立行立改。9月8日接到交办案件后,廉江市良垌镇*府立即组织村干部和保洁人员对湍流村村场外的6个垃圾池进行清理,督促第三方公司豪信清运分公司组织车辆及时拉运垃圾,当天下午已全部干净。二、良垌镇*府安排人员对垃圾池排水不畅问题进行修复,确保不积水。三、良垌镇*府征询大部分村民意见,为方便垃圾的收集,对于村场外的垃圾池暂作保留。下一步工作措施:一、良垌镇*府要求第三方公司豪信清运分公司每天清运湍流村垃圾池垃圾并优化清运作业时间控制噪音影响群众。二、对湍流村7名保洁员进行分工,责任到人,每位保洁员负责村对应路段、垃圾池、水沟、池塘边等周边进行清洁。三、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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